一把螺絲刀,20天撬開 13輛車。成都男子李飛(化名)因朋友差他的錢,幫其偷車還己債。4日,龍泉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李飛有期徒刑11年6個月。
李飛告訴警方,偷車子的動機(jī)很簡單,“因?yàn)榕笥研『?化名)差我的錢,他答應(yīng)等偷車成功后,就把賣車的錢還給我!比ツ12月10日,李飛和小海相約到雙流偷車,用螺絲刀撬開車門鎖,把車開走了。此后20天,李飛和同伴偷了13輛車,其中一晚更是連續(xù)偷走6輛?偣矁r值94萬元的車,李飛和同伙們賣掉9輛賺到7.8萬,而李飛分到1.4萬。
4日,成都市龍泉驛區(qū)檢察院作為公訴人出庭支持公訴,龍泉驛區(qū)法院經(jīng)2個小時審理,當(dāng)庭宣判。法院以盜竊罪判處李飛有期徒刑11年6個月,并處以罰金3萬。同時,以盜竊罪判處小海有期徒刑11年,并處以罰金2萬元。